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新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解读

时间:2023-04-04 23:56:07    浏览:131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一、《规定》从哪几个方面体现了便民利企?

1、取消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级制度,适当降低了从业条件,下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要求。

3、解除从业地域限制,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业。

4、调整从业范围,将属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范围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调整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从业范围,减少社会单位和群众负担。

5、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从业范围中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6、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作用。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有哪些改变?

1、下调了场所面积,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最多300平方米统一调整为200平方米;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最多200平方米统一调整为100平方米;将同时从事两类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300平方米调整为200平方米。

2、减少了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0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2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将同时从事两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3、明确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具体数量,要求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同时,取消了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开展哪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两类,分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2、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四、《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重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四类监督检查形式:

1、消防救援机构在对单位(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对为该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2、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消防监督管理需要,可以对辖区内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3、发生有人员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应当对为起火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倒查。

4、对举报投诉和交办移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从业行为进行核查。同时明确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火灾倒查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式。

五、《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1、为了加强监管,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发布从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

2、消防救援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积分信用管理,并将违法失信行为及查处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具体办法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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